被执行失信的企业能否到银行开对公账户

作者:云浮律师 时间:2024-05-08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不可以。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话,那么这时候即便能够开设对公账户的话,那么只要已开户,那么银行就会立刻进行封的。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话,那么这时候即便能够开设对公账户的话,那么只要已开户,那么银行就会立刻进行封的。执行部门除了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外,还可向政府相关部门、金融监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,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政府扶持、融资信贷、市场准入、资质认定等方面,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:1、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;2、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的;3、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4、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;5、违反限制消费令的;6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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